网上有关“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2质量保证大纲”话题很是火热 ,小编也是针对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2质量保证大纲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1.1必须根据本规定提出的要求 ,制定质量保证总大纲,这是核电厂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总大纲必须对核电厂有关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 、制造、建造、调试 、运行和退役)的控制作出规定。每一种工作的控制也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2.1.2整个核电厂和某项工作领域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工程进度有效地执行质量保证大纲(包括交货期长的物项的材料采购) 。核电厂运行管理部门必须保证在运行期间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
2.1.3所有大纲必须确定负责计划和执行质量保证活动的组织结构 ,必须明确规定各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2.1.4大纲的制定必须考虑要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技术方面 。大纲必须包括有关规定,以保证认可的工程规范、标准、技术规格书和实践经验经过核实并得到遵守。除了管理性方面的控制之外,质量保证要求还应包括阐述需达到的技术目标的条款。
2.1.5必须确定质量保证大纲所适用的物项 、服务和工艺 。对这些物项、服务和工艺必须规定相应的控制和验证的方法或水平。根据已确定的物项对安全的重要性 ,所有大纲必须相应地制定出控制和验证影响该物项质量活动的规定。
2.1.6所有大纲必须为完成影响质量的活动规定合适的控制条件,这些规定要包括为达到要求的质量所需要的适当的环境条件、设备和技能等。
2.1.7所有大纲还必须规定对从事影响质量活动的人员的培训 。
2.1.8必须定期地对所有大纲进行评价和修订。
2.1.9所有大纲必须规定文件的语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行使质量保证职能的人员对书写文件的语言具有足够的知识 。文件的翻译本必须由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查,必须验证是否与原文件相一致①。 2.2.1.所有大纲必须规定,凡影响核电厂质量的活动(包括核电厂运行期间的活动)都必须按适用于该活动的书面程序 、细则或图纸来完成。为确定各种重要的活动是否已满意地完成 ,程序、细则和图纸必须包括适当的定性和(或)定量的验收准则 。
2.2.2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必须制定有计划地、系统地实施核电厂工程各个阶段的质量保证大纲的程序并形成文件。编写的程序必须便于使用,包括所需的专业技能 ,内容清楚、准确。必须根据需要定期对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以便保证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都得到考虑而无遗漏 。 3.1.1为了管理 、指导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建立一个有明文规定的组织结构②并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等级及内外联络渠道。在考虑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时 ,必须明确实施质量保证大纲的人员既包括活动的从事者也包括验证人员,而不是单一方面的责任范围。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必须做到:
(1)由被指定负责该工作的人员来实现其质量目标,可以包括由完成该工作的人员所进行的检验、校核和检查;
(2)当有必要验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时 ,这种验证只能由不对该工作直接负责的人员进行 。
①在安全导则HAF0403-0406 、HAF0408及HAF0410中,列有执行本规定这一部分可供采用的方法。
②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F0407。
3.1.2必须对负责实施和验证质量保证的人员与部门的权限及职能作出书面规定。上述人员和部门行使下列质量保证职能:
(l)保证制定和有效地实施合适的质量保证大纲;
(2)验证各种活动是否正确地按规定进行 。
这些人员和部门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力和组织独立性,以便鉴别质量问题 ,建议、推荐或提供解决办法。必要时,对不符合、有缺陷或不满足规定要求 的物项采取行动,以制止进行下一步工序 、交货、安装或使用,直到作出适当的安排。
3.1.3负责质量保证职能的人员和部门必须向级别足够高的管理部门上报 ,以保证上述必需的权力和足够的组织独立性,包括不受经费和进度约束的权力 。由于人员数目、进行活动的类型和场所等有所不同,因此 ,只要行使质量保证职能的人员和部门已经拥有所需要的权力和组织独立性,执行质量保证大纲的组织结构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但是,不管组织结构如何 ,在进行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任何场所负责有效地实施质量保证大纲任何部分的一个或几个人,都必须能直接向为有效地实施质量保证大纲所必需的级别足够高的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3.3.1为了挑选和培训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必须制定相应的计划 。该计划必须反映出工作进度 ,以便留出充足的时间,用以指定或挑选以及培训所需要的人员。
3.3.2必须根据从事特定任务所要求的学历 、经验和业务熟练程度,对所有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必须制定培训大纲和程序 ,以便确保这些人员达到并保持足够的业务熟练程度 。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酌情颁发资格证书,以证明达到和保持的业务水平。安全导则HAF0407列有执行本安全规定这一部分要求的可行方法。
7.1.1必须按照制造、装配、安装和使用要求,制定标识和控制物项(包括部分加工的组件)的措施 。根据要求 ,通过把批号 、零件号、系列号或其他适用的标识方法直接标识在物项上或记载在可以追查到物项的记录上,以保证在整个制造、装配和安装以及使用期间保持标识。标识和控制物项所需要的文件,必须在整个建造过程中都能随时查阅。
7.1.2必须最大可能地使用实体标识 ,在实际不可能或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实体分隔、程序控制或其他适用的方法,以保证标识。这些标识和控制措施必须能在各种场合下防止使用不正确的或有缺陷的材料 、零件和部件 。
7.1.3在使用标记的情况下 ,标记必须清楚,不能含混和被擦掉。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不得影响物项的功能。标记不得被表面处理或涂层所遮盖 ,否则必须用其他的标识方法代替 。当把物项分成几部分时,每一部分都必须保持原标识。 9.1.1为了验证物项、服务和影响其质量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已形成文件的程序、细则及图纸的要求,必须由从事这些活动的单位或由其他单位为该单位制定并实施关于这些物项 、服务和影响其质量活动的检查大纲。必须对保证质量所必需的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进行检查 。对安全重要的检查必须由未参加被检查活动的人员进行。
9.1.2如果不能对已加工的物项进行检查或要求附加的工艺监视 ,大纲必须规定间接控制措施,例如通过对加工方法、设备和人员的监视等。当检查和工艺监视缺一就不能充分控制时,必须同时检查和工艺监视 。
9.1.3如果要求在停工待检点进行检查或见证这种检查时,必须在适当的文件中注明这些停工待检点。未经指定的单位批准 ,不得进行停工待检点以后的工作。如果进行规定的停工待检点以后的工作,则必须在开始该工作之前,以文件形式批准 。
9.1.4必须为已建成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制定和执行所需要的在役检查大纲 ,必须对照基准数据评价其结果。 9.2.1对于为证明构筑物 、系统和部件将能满意地工作所需的所有试验,必须制定试验大纲,以确定试验工作 ,保证其执行并形成文件,试验大纲必须包括所有需要做的试验,必要时 ,包括程序的鉴定试验以及设备的鉴定试验、样机鉴定试验、安装前的复核试验 、调试试验和运行阶段的监测试验。
9.2.2必须按书面试验程序做试验。书面程序列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验收限值,并包括一些规定,以保证试验的先决条件均已具备、试验是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由受过适当训练的人员使用已正确标定的仪表来进行 。试验结果必须以文件形式给出并加以评定 ,以保证满足规定的试验要求。 9.3.1为了确定是否符合验收准则,必须制定一些措施,以保证所使用工具、量具 、仪表和其他检查、测量、试验设备和装置都具有合适的量程、型号 、准确度和精度。
9.3.2为了使准确度保持在要求的限值内,在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之前 ,对影响质量的活动中所使用的试验和测量设备必须进行控制、标定和调整 。当发现偏差超出规定限值时,必须对以前测量和试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重新评定已试验物项的验收。必须制定控制措施 ,以保证适当地装卸、贮存和使用已标定过的设备。 9.4.1核电厂各物项的试验和检查状态,必须通过使用标记 、打印、标签、签条 、工艺卡、检查记录、实体位置或其他合适的方法予以标识,指明经过试验和检查的物项是否可验收或列为不符合项 。必须在物项的整个制造 、安装和运行中按需要保持检查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以保证只能使用、安装或运行已通过了所要求的检查和试验的物项。
9.4.2必须制定一些措施,以显示核电厂系统和部件的运行状态,例如在阀门和开关上挂标示牌 ,以防止误操作。
关于“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2质量保证大纲 ”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sqyy]投稿,不代表乔德林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aodelin.com/zlan/202507-8205.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乔德林的签约作者“sqyy”!
希望本篇文章《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2质量保证大纲》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乔德林]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2质量保证大纲”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2质量保证大纲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