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被征地农民可获得的待遇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待遇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被征地农民失业金领取条件
1 、参加失业保险并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土地被征用后未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失业人员) 。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人员 ,失业状态下,才能申请。
2、申请被征地失业金,之前在单位参过保的要看他的最后一次参保地点在那个地方 ,如:最后一次参保地点申请失业金。有的居民有被征地失业金和单位失业金的两种是叠加起来的,到时候系统自动计算月数 。
3 、被征地失业金具体领取月数,请按照就业局最后核算出来的月数为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 、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 ,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 、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失地农民补偿15年社保合法吗
各地不一样,可向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可参考下文。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试行意见
为加强被征地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管理 ,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操作办法〉的通知》,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原则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我区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从根本上保障其生活需要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护其合法权益 ,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推进并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同时也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推进该项制度,要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做到“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 ”;要坚持个人缴纳 、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二、参保的范围 、条件1、被征地村居和农民的范围:凡近期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的村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被征地后人均耕地0.2亩以下,30—59周岁的男性 、30—54周岁的女性均为参保对象。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近期符合被征地条件,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到位 ,又具有参保能力的村居(社区,下同),并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通过后 ,报街道办事处批准 。三、参保申报和手续办理被征地农民以村为单位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填写花名册,连同参保人员缴纳金额(个人缴纳和集体补助),以村为单位 ,持已经确认的参保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及其身份证 、户口簿、照片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办理参保手续。四、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村集体对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予以补助。村集体补助标准由各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有条件的村居也可全额承担 。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村集体补助全部记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区政府对参保的村予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参保金额的20%。政府补贴的人均月领取最高限额为400元,人均月领取额超出400元的部分其参保金额政府不予补贴 。政府补贴部分作为被征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金,记入养老保险金统筹帐户 ,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不参保的村,区政府不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参保的村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新增加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此项资金应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确保参保村的缴费长效机制的建立 。1、常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民政部门公布的全区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标准 ,测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原则上按缴费基数20%-30%的比例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服现役期间的义务兵,可以缓缴或不缴个人缴费部分,由村集体按不低于当年缴费基数80%的比例给予补助 ,并记入个人帐户;其他应参保而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集体不予补助。2 、一次性缴纳。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缴费参考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80 。180为缴费标准中的分档系数。X根据征地数量、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用土地占所有土地的比例等因素确定。X=缴纳的保障金/(缴纳保障金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初次缴费时缴费标准中的分档系数) 。五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1、区农保处要及时为被征地农民核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并按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由个人缴费和集体缴费组成,政府补贴全部记入养老金统筹帐户。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同期银行一年利率分段复利计息。2、个人帐户养老金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支取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持缴费证 、身份证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区农保处办理退保手续 。经农保处核准后,可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部分一次性退还 ,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1)出国定居,本人要求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2)户口迁移出本区的,本人要求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 。3、原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其个人帐户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可与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享受的养老金合并发放。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不变 ,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1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并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包括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帐户储存额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足的,从养老金统筹帐户支付。补充养老金由养老金统筹帐户支付 。2、领取办法和标准(1)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额×支付系数补充养老金=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0%如分次征地 ,分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障金,补充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为历次缴纳时按照以上计算办法计算的领取标准的和值。(2)月领取标准是:个人帐户积累额×1/180+领取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0%(3)保险待遇调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并按“以收定支”原则确定待遇调整标准,确定养老金领取标准的增长机制。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1、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 ,可继续领取。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中的政府补贴部分,由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 ,及时转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帐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资金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存国有银行或购买国债,以规避风险,保值增值 。3、基本养老金的支付范围:(1)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2)按规定退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储存额;(3)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 ,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4)其他按规定应由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费用。4 、区农保处负责基本养老金的核算、收缴、发放 、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 、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5、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后,未达到领取年龄而生活确有困难的 ,属农村居民身份的,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属城镇居民身份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6、各街道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 ,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7 、上级如有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八、本办法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 ,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合法。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合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 ,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
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 ,其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如果只是被征用农村土地,并没有到单位报到或将征地补偿款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抵交城镇职工社保工龄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 、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 、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村征地政府一次性替被征地人员缴纳15年社保,此后个人又继续缴纳社保算是重保吗?
不重保,可以买 。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并不冲突。社保所保障的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是对应于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只是这两者之间缴费资金来源是不一样的 。社保资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纳的 ,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由政府 、村集体以及个人三方出资缴纳的。
需要注意的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可以同时拥有的,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用户可以选择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进行合并 ,合并之后将会对个人的养老金有较大的提升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 ,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 、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关于“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这个话题的介绍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sqyy]投稿,不代表乔德林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aodelin.com/zlan/202508-10911.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乔德林的签约作者“sqyy”!
希望本篇文章《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乔德林]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被征地农户应该得到哪些待遇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